越南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刚向全国各省市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审查第四次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人民艺人”和“优秀艺人”称号推荐档案的公函。
据此,部级专业评审委员会已对第四次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人民艺人”和“优秀艺人”称号推荐档案进行了评审会议。在审查和评估档案过程中,部级专业评审委员会发现部分档案在对象、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以及政府2023年12月25日第93号法令规定的称号授予原则方面尚有不符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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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竹陶村(宁福社)的占族制陶艺人。 |
为确保档案评估质量和各级评审委员会的进度,越南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建议省级评审委员会紧急审查推荐授予称号的档案。具体需执行以下内容:审查是否符合第93号法令的新规定;研究第93号法令第7条和第8条规定的授予标准,特别是“具有特别杰出的才能或职业技能,代表被表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的标准。
此外,需要审查以确保个人所持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称和类型在国家名录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表中准确体现;审查第93号法令第4条第3款规定的授予原则,以准确确定个人参与实践、保护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时间。另外,省级评审委员会需审查被推荐授予称号人员的个人档案信息;对居住地或遗产实践地发生变化的个人进行核实;审查并确保授予对象不重复等。
N.T


